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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說,耶穌用「我是」這個稱號不是為了宣稱自己的神性;他們說,耶穌用「人子」來稱呼自己,正好證明他不是神。那麼,「人子」這個稱號的背景是什麼?意思是什麼?
巴刻寫道,「人子」指的是耶穌「救贖主」的角色,並且是應驗以賽亞書53章10節關於彌賽亞的預言。以賽亞書53章是描述有關將來的彌賽亞最豐富的一段預言;在這當中很清楚的描寫他是受苦的救主。以賽亞同時也稱呼彌賽亞為「全能的神」、「永在的父」、「和平的君」(以賽亞書9章6節)。
除此之外,眾多學者也說耶穌把自己當作滿足先知但以理關於「人子」的預言;但以理曾經預言「人子」將要掌權在全人類之上、接受敬拜:
「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,見有一位像人子的,駕著天雲而來,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,得了權柄、榮耀、國度,使各方、各國、各族的人都事奉他。他的權柄是永遠的,不能廢去;他的國必不敗壞。」(但以理書7章13-14節)
這位「人子」是誰?為什麼在一個唯獨神能夠被敬拜的脈絡中,他接受人的敬拜?耶穌告訴自己的門徒說,當他再次回到地球上的時候,「那時,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,有大榮耀駕雲降臨。」(路加福音21章27節)難道耶穌在說自己應驗了但以理的預言?
耶穌同時宣稱自己是「神的兒子」。這個稱號不是說耶穌是神生理上的兒子;雖然在人類關係中,兒子在本質上比父親小,然而在此,「兒子」的意思不帶有任何貶意。兒子享有父親一部分的DNA;雖然兒子與父親不同,他們都是人。某些學者說,「神的兒子」在原文中的意思指的是他們相似,「屬同個類別」。換句話說,當耶穌說自己是「神的兒子」的時候,他的意思是自己有神的本質;用二十一世紀的語言來說,他的意思是他帶有「神的DNA」。波士頓大學的哲學教授 Peter Kreeft 這樣解釋:
「耶穌說自己是『神的兒子』是什麼意思?神的兒子是神(『兒子』在原文中包含男女)。猩猩的兒子是猩猩,狗的兒子是狗,鯊魚的兒子是鯊魚。如此看下來,神的兒子是神。因此,『神的兒子』是一個神聖的稱號,是給神的稱號。」[11]
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中講到他跟天父在創世之前所共同享有的榮耀。而自稱為「神的兒子」,耶穌是否在說自己與神同等?巴刻回答說:
「因此,當聖經宣告耶穌是神的兒子,這個宣告的用意是表明他是獨特的神的位格。」[12]
因此,耶穌用來稱呼自己的名字的確顯示,他宣稱自己與神同等。然而,另一個問題是,耶穌所說的話、所做的事是否帶著神的權柄?
猶太教中,只有神能夠赦罪。赦罪永遠是當事人的事;任何人都不能代替被得罪、冒犯的一方赦免肇事者的罪,尤其是神被得罪的時候。然而在一些場合,耶穌把自己當作神而赦免罪人。當耶穌當著一群宗教領袖的面赦免一個癱瘓的人的罪的時候,他們的憤怒爆發了。
「有幾個經學教師[說:]『這個人竟敢說狂妄的話!除了上帝,誰有赦罪的權呢?』」(馬可福音2章7節,現代中文譯本)
魯益師如此想像這些聽見耶穌說話的人的驚訝反應:
「這是最令人驚訝的事:在猶太人中間突然來了一個講話好像自己是神的人。他宣稱自己能夠赦罪。他說他從以前就一直存在。他說他將來在末世的時候要來審判人的罪。我們得弄清楚:在泛神論的信仰中,例如印地安人,或許有人可以說自己是神的一部分、是與神同在的人;然而這人身為猶太人,他不可能是這個意思,不可能指的是那樣的神。『神』在他們的語言中,意思是在世界之外的那一位,是創造世界的,與任何其他被造物都截然無限的不同。當你明白這件事的時候,你會發現,簡單的來說,這個人所說的,是人口一切所說當中最駭人聽聞的話。」[1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