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與我何干?

寇爾森發現,自己關於「我是誰?」、「我為何在這裡?」、「我將往哪去?」的問題,全透過跟耶穌基督建立個人的關係而得到解答。早期教會領袖保羅寫道:「在基督裡我們才得以發現自己是誰,我們為何而活。」(以弗所書1章11節,The Message版意譯)

當我們與耶穌基督建立個人的關係,他會填滿我們內心的空缺,賜我們平安,滿足我們對生命意義與未來希望的需要。如此,我們不再需要依賴暫時的刺激來滿足自己。當他進入我們生命,他同時也滿足我們對於真實、永久的愛與安全感的最深渴求。

在這之中,最令人難以置信的,是上帝親自成為人,替我們償還罪債。因此,我們不再活在罪的審判之下。保羅寫信給住在歌羅西的基督徒時,清楚傳達這一點:

「你們從前與神隔絕,因著惡行,心裡與他為敵。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,叫你們與自己和好,都成了聖潔,沒有瑕疵,無可責備,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。」(歌羅西書1章21-22節)

如此,上帝完成了我們所無法做的事。藉著耶穌替我們死,我們從罪中被釋放。這就好像一個殺人犯站在審判官面前,卻被賜與特赦—完全的赦免。他不配被赦免—我們同樣也不配。上帝所賜的永恆生命是免費的禮物,無償提供給我們。然而,雖然特赦令已經頒布,是否要接受的抉擇在於我們自己。選擇權在你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