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始與神的關係需要什麼?獻身於無私的宗教行為?成為一個更好的人,這樣神就會接受你?
你可能會驚訝的是,這些東西都不會起作用。但神在聖經中已經很清楚告訴我們如何認識祂。
以下四點闡述了怎樣與神開始一段個人的關係,並經驗祂為你所預備的生命⋯
「神差遣他的獨生子到世上來,要使我們藉著他而活; 神的愛就在我們中間顯明了。 」(約翰一書 4:9)
「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 17:3)
我們被造是為了能與神建立關係,但我們拒絕了祂,使得這份關係也就破裂了。
這樣的拒絕神並將自己的生命以任何其他的事物為中心,就是聖經裡所說的罪。我們透過自私的行為和態度,不順服神或對祂冷漠展現己罪。
「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,但 神的恩賞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卻是永生。」(羅馬書 6:23)
神是完全和公義的,因此祂會要我們為我們的罪負責。拒絕神是需要接受刑罰的。
神是完全的而我們是有罪的。神與人之間因為罪的緣故,有一巨大的鴻溝。
我們或許會嘗試透過行善或選擇參與某個宗教來跨越那鴻溝。但是,我們所有的努力終究都是白費的,因為它們無法解決罪的問題 – 那使我們與神隔絕的根本問題。
「受害後四十天當中,他曾經向他們顯現許多次,用不同的方法證明自己是活著的。」(使徒行傳 1:3a)(現代中文譯本)
他的復活證明了他就是神,並且他的受死是為了代替我們承受我們原本應該承擔的責罰。
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要不是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親那裏去。」(約翰福音14:6)
「神愛世人,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 3:16)
雖然,我們本該永遠與神隔絕,但因著神的愛,祂差派了耶穌,為了還清我們的罪債而死在十字架上。
透過耶穌,神在那隔絕了我們與祂之間的深淵上架起一座橋樑;為我們能夠得到赦免並和祂恢復關係開出一條道路。
-同意我們的確是有罪的,並且願意轉離我們的罪。
-信靠神會因著耶穌為我們受死,而完全的赦免我們的罪。
-選擇要跟隨耶穌;在生命中以祂為優先。
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給他們權利,成為 神的兒女。」(約翰福音1:12)
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,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以弗所書 2:8-9)
「(耶穌)救了我們,並不是由於我們所行的義,而是照著他的憐憫,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。」(提多書 3:5)
這樣的人從未接受耶穌進入他們的生命。他們依舊活在罪所帶來的罪咎中,並與神隔絕。
這樣的人已接受耶穌進入他們的生命。他們的罪已得赦免,也能夠親自經歷到神的愛。
禱告是信心的表現,藉此把生命交給耶穌基督。禱告,就是對神說話。神認識你。對祂來說,最重要的是你的心,你的懇切。
主耶穌,我感謝你的愛,感謝你來到這個世界,以及為我而死。我承認,直到今日, 我試圖依靠自己的力量尋找生命的意義;我承認我在你面前是罪人。現在,我願信靠你, 我願接受你引領我的生命。感謝你寬恕我的罪,請你造就我,讓我成為你所喜悅的。 感謝你聽我的禱告,感謝你來到我生命中。阿們。
⋯因為神是這麼應許的,而祂也是值得信靠的。要常常感謝神,因為耶穌已經在你的生命中,並且祂永不離開你。(羅馬書 8:38-39)
打從你邀請耶穌進入你生命的那一刻開始,你就可以確知聖靈會住在你裡面,你也有永生,因為這些都是神所應許會發生的。
「這見證就是 神已經把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,這生命是在他兒子裡面的。凡有 神兒子的,就有生命;沒有 神兒子的,就沒有生命。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信 神的兒子之名的人,是要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。」(約翰壹書 5:11-13)
儘管感覺是正當且重要的,它卻不能決定什麼是真實的。耶穌的跟隨者應靠著信靠神和祂話語的信實來生活。
乘坐飛機飛行,我們必須把我們的信心放在飛機的建構上。我們的感覺不會影響飛機可以承載我們的事實。
同樣,我們依賴並相信祂在聖經中應許我們的,而不是依賴我們的感覺。
通過每天的讀經來認識神。(提摩太後書 3:14-17)可以從約翰或馬可福音開始。
透過禱告來回應神。(腓立比書 4:6)
時時刻刻順服神。(路加福音 6:46-49)
在聖靈的大能中與神同行。(以弗所書 3:14-21, 5:18)
透過我們的生活和言語向人見證耶穌。(馬太福音 28:18-20; 哥林多後書 5:17-20; 以弗所書 4:1)
與其他基督徒一起團契。(希伯來書 10:25; 使徒行傳 2:42-47)